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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城镇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开选聘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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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城镇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开选聘副总经理公告

金寨县城镇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开选聘副总经理公告

金寨县城镇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副总经理1名。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副总经理1名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决定;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强,诚信守法,团结协作,廉洁从业;

2.熟悉现代企业管理,了解投融资规则,市场意识、改革意识和创新意识强;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勉敬业,团结合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领导决策能力,能够忠实代表和维护国有资产利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5.身心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6.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有团队精神,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财经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2.在县区级及以上国有平台公司从事融资工作达三年及以上,熟悉直接融资、间接融资的相关政策、操作规则和业务流程;

3.担任县区级及以上国有平台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任职时间三年及以上,具有较好的企业管理能力、团队建设能力;

4.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197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所在单位作出开除处分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以及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2.经审查存在影响企业公信力情形的人员(如个人存在重大不良征信记录等);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人事考试网(http://ahrsks.pzhl.net)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8日9:00至10月9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面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10月9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人事考试网(http://ahrsks.pzhl.net)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由县财政局(国资委)会同驻局纪检监察组、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逐一审核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考生提供的证件材料。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于10月11日上午8:00-12:00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报考资格审查表》(登录人事考试网在线打印)、承诺书(见附件)、报考岗位表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与报名时填写的工作经历保持一致)和其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金寨县人社局一楼参加资格复审资格。

符合选聘资格的应聘人数2人及以上的,采用竞争的方式进行选聘,即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选聘,从中择优聘用。符合报名资格的应聘人数只有1人的,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三)结构化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内容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在人事考试网(http://ahrsks.pzhl.net)予以公布,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为确保应试人员基本素质,结构化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1.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名单。

2.体检参照修订后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3.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政审考察,由县财政局(国资委)牵头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因自动放弃、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六)公示

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经金寨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组审定后,在人事考试网(http://ahrsks.pzhl.net)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被确定为本次公开选聘人员。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1.按照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聘期合同制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每个岗位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后根据业绩考核情况决定解聘或续聘。

2.选聘岗位实行年薪制,薪酬按照金寨县国有企业同职级企业负责人薪酬标准执行,年度工作业绩显著另予一定奖励。

3.薪资待遇具体发放标准及方式,按金寨县国有企业负责人相关薪酬制度及薪酬管理考核的相关办法执行。

五、其他有关事宜

1.对违反选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选聘资格、通报到所在单位等处理;对违反选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本人参加考试时需提交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未提交取消考试资格),否则不予参加考试。参加考试人员须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测量体温、扫描安康码等工作,并全程佩戴口罩。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测量,如体温仍超标准,须到金寨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检测,不予参加考试。对于中高风险地区和正在集中隔离的报考人员,不予参加考试。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疫情监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本次选聘有关信息登录人事考试网(http://ahrsks.pzhl.net)查询、查阅,一经公布,视同通知到本人。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不指定具体辅导材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4.联系电话:0564-7060365(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承诺书.docx

 

金寨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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